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總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11-03 11:47:38 點閱:39
一、依據 彰縣中華民國114年8月11日府教國字第1140319518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「114-116年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」工作說明會辦理。
二、依上開函示,本校應成立老舊廁所改造推動小組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其成員應包含總務主任、教師、學生代表、校內性平會成員、社區家長等。
三、已於114年10月28日召開老舊廁所改造推動會議,決議內容如附件,歡迎校內同仁提出多元建議,進而透過會議,列入後續規劃。